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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个国家及地区出台海运单证新规

作者:木材进口报关-散货拼箱出口-广东国际空运代理-内贸海运公司-广东胜和货运代理 日期:2022-06-13 阅读量:

世界贸易形势持续变化,各个目的港国家的政策也会随之调整,以下是近期部分目的港国家和地区的单证相关规定更新情况:
















德国 (Germany)















  1. 单个item的件数不能超过99,999件;

  2. 所有至德国和在此中转的货物必须提供4位的HS Code;如果是多种货物混装,涉及到不同的HS CODE,请按照HS CODE 分开发送cargo 信息;

  3. 若收货人为个人,在目的港不接受Door Delivery;

  4. 如货物是车辆/摩托车(不管是新车还是二手车),请在SI中提供件重尺以及VIN number, 并显示在提单上。如果同一集装箱内还有其他货物,请在SI中提供每种货物件重尺。














中国香港(Hong Kong)















  1. 到香港和在香港中转的提单需要显示详细品名;对于一票单有多种货物的情况,需要提供每种货物的件重尺及对应的货描和唛头;

  2. 如果货物是酒类或者含酒精的饮品,需要提供并显示度数在提单上。不同酒精度数的货物,需要分别提供对应的件重尺,货描和唛头;

  3. 货描和唛头处不能显示为"As per attached list" or "See Attachment" or "As per attached"。















越南 (Vietnam)
















  1. 发货人,收货人和通知人必须提供完整的信息,并显示在提单上(包括公司名,地址,城市和国家);

  2. 收货人或通知人必须为越南当地公司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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